洞房花燭夜,紅色燭火搖曳,讓新房充滿著溫暖又喜氣的氛圍。
任颯掀起莫沫鳳冠上的紅巾。
隨著紅巾被挑起,莫沫的心兒怦通怦通跳得更快,視線無阻后,圓圓杏眸瞅著任颯直瞧,此刻倒是把他的俊美容顏瞧得更加清楚了。任颯真的好俊、好好看,好看到讓她忍不住抿唇微笑。
真羞呀。
她又窘迫地低下首,臉蛋上的緋紅顏色也更加艷美。
“我們成親了!比物S坐進床沿,開口道,伸手陶起她下巴,再度凝視著她的甜美臉蛋,這一看,閃爍著迷戀與喜愛的黑眸就再也移不開來。
雖然他僅見過她一次,今夜的洞房花燭夜也才第二回見面,但任颯就定無法忘懷那瞬間的喜愛,所謂的一見鐘情在他身上發生了,他當下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。
莫沫小臉脹紅,還咳了起來。
“怎么了?”任颯一驚,發覺她呼息極不順,像在閉氣,連忙輕撫她的背。
“你要不要緊?”
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她輕喘了起來,她方才竟然不自覺地憋起氣!拔摇覈樀搅耍∥夷X子亂哄哄的,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此刻的場面,我愈想愈覺得不可、不可思議,我……我怎樣都沒想到可以嫁給你……”
“都成親了,你怎么還會以為只是南柯一夢?”他拇指指腹輕撫著她嬌美的下顎,深情地凝望著她。
“沒辦法,我就覺得眼前景況像是一場夢境……”她的心在他的撫摸下又飛上天,思緒也跟著恍恍惚惚起來!霸诮袢找郧埃邑M敢作這種進任家的美夢?我連想都不敢想。然而,今夜的我卻成為你的妻,還是元配,我恍恍惚惚的,我覺得不真實也覺得不可思議。要知道,我所嫁之人可是‘任氏家族’的新任族長,是年輕有為的世家之子,而我莫沫只是個普通又平凡的小老百姓,哪里可以高攀到你。”
“不是夢,這一切都是真的,你可以回神來感受這一切,這真實的一切,你已是我的妻。”任颯突然微微使勁,將她放倒在被褥中,在褪去彼此的鞋子后,立刻壓住了她。
莫沫心跳得更厲害了,羞怯地躺在床榻上。與他瘦卻精實的身軀貼得密密合合的,是那樣的溫暖有依靠,她臉紅到說不出話來。
“摸我,一摸就能確定我是真實存在著的,你就可以相信我已是你的丈夫。你摸摸我、碰碰我呀,娘子!比物S低聲笑著說,看著她迷迷蒙蒙的表情,美極,下一瞬,俯下臉,用唇擒住了她的櫻唇。
莫沫被吻得意亂情迷,輕吟出聲。
“再不確定的話,我就用更清楚的動作證明我的存在喔!”任颯于是更加狂熱地挑逗她的唇,又將舌尖滑進她口中與她的舌糾纏不休,讓她陷入歡欣的快意之中。
“咯……你……呀……”不僅有熱吻,他的手掌心更是以充滿渴望與占有的力量撫觸著她的玉膚,逗弄得她嬌喘不休,心花怒放。
“娘子確定了沒有呢?”他低啞的磁聲在她耳畔不斷呢喃問道,目的就是要她確信這一切是真而非假。
“我確、確定了!痹谒淮缫淮缣鹈圩鳛榈男Q食下,她的不安感漸漸消褪,足以清楚地感受到了此情此景是真實的。
滿足之后,任颯又一次開口道:“原來你也有畏懼的時刻,我一直認為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,天不怕地不怕的呢!”要知道,她與他的第一次見面可是在驚險中發生。
那時莫沫在樹林子里找柴火,突然聽到兩個人在討論要如何砍殺任颯的計劃,那兩人似乎是受到“某個人”指使,而且要殺的對象還是名門公子任颯,目的是搶奪任家的財產。
當莫沫偷聽到這則訊息時,卻也被壞人發現她在偷聽,幸好她仗著熟悉地形而躲了起來,逃過被當場擊斃的兇險,只是,有了戒心的惡人卻開始在任家四周盯梢,一來防堵她去告密,二來也想找任颯出現的時機好殺掉任颯,這情況讓莫沫一直苦無機會去找任颯示警報訊。
家大業大的“任氏家族”豈是她這種凡夫俗女能接近的對象?在經過一番波折后,她好不容易才透過朋友的朋友——一位在任家當婢女的小女孩——知道了一處狗洞地點,她因此大膽冒險地鉆了進去,潛進任家,躲過任家的護衛武士。還好她幸運,在茫無頭緒之下居然在書房前面遇見了任颯,這就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情況。
“娘子救了我一命,我當然要以身相許!比物S吻了吻她的唇瓣后,又一次道。
任颯對于她的勇氣充滿著感謝,若非她來示警,他并不知道有人要殺他。尤其任颯忘不了那一夜莫沫找到他,提醒他有危險后的反應,竟然是立刻告辭想要離去,似乎怕極了被誤會她是有所圖謀的,這也展現了她不貪不求的心性。她這個反應讓他很欣賞,所以他問了她的芳名,她匆匆留下閨名之后,就離開了任家。
而他卻一直忘不了她。
莫沫不顧危險地來報訊,她的勇敢令他佩服,她毫無索討報酬的行為又令他感動,并且她的容顏、她的氣息深深地吸引住他,任颯自知,在見面的那一瞬間,他已情不自禁地喜歡上她了。
于是他派人找她、探聽她,并且想要她。
后來他找到她的住處,果然是平凡人家出身。他立刻提親,雖然嚇壞了莫沫的雙親;亦成為轟動全國的大事,但任颯不顧家族成員以及外界門不當、戶不對的嘲笑,就是要定了這門親事。
“沫,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,我喜歡你,會娶你更是天經地義之事!彼寡匀⑺恼嬲蚓褪窍矚g她,雖然是一見鐘情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,但他是滿心歡喜的,哪怕這愛來得又怠且快。
莫沫不斷聽到他的愛語以及再三保證,不安的心情這才稍稍篤定了點。再說,自己亦是喜歡他的,否則哪里會同意這門親事,又愿走上花轎。
莫沫想了想之后,總算露出幸福的微笑來!拔乙彩窍矚g你的,否則也不會有今晚的洞房花燭夜!
“沒錯,我們是互相喜愛的。”開言,任颯總算安心,只要她也是快樂的,他就安心了。
接下來,他靈活的手指開始褪去兩人身上的喜服,拉掉所有的阻隔。
任颯一身古銅色的精壯身軀再度壓覆住她軟嫩如白玉的嬌柔身子,緊接著狂野地占有了她。
莫沫的嬌吟是滿滿的幸福曲調,她的心和身都是舒暢的,絕對的快樂……
“呃!”莫沫小臉發紅,腹間有股熱氣在凝聚,熱烘烘的奔騰血液還直沖大腦,以至于她打字的手指頭不斷顫抖,心弦也激蕩得好厲害。
停!十根手指頭找不到正確的鍵盤位置了,她打不了字了,故事得暫停,因為她的情緒太過激動了。
呼……
莫沫輕吐一口氣,波動的心緒總算漸漸平復了些?聪虼巴,天色將明未明的,尚未放亮。
清晨五點多,她難得熬夜沒睡,坐在電腦桌前寫稿子。
她甚少熬夜寫作的,只是昨天再度看見任颯之后,她的情緒就是平靜不下來,連帶著也睡不著覺,腦海里不斷浮現和他一見鐘情的原因和畫面。尤其結婚那一夜的美好氛圍與幸福感太過真實,是她曾經經歷過的事,這才會打著字,愈打情緒愈發激動,還臉紅心跳了起來。
雖然在現實生活里,她跟任颯的第一次見面是發生在任颯硬要住進民宿,導致卡在山路上,她適時“救”了他,讓他免于遭遇崩塌的危險,與她方才所寫的古代故事劇情有些許的不同,不過兩人間所迸射出的愛情火花確實是一樣的。
一見鐘情的戀愛方式實在太刺激了。
那股電光石火間所產生的愛戀是她從沒有經歷過的事,她從沒料到自己會在遇見任颯之后就直接墜入情網,成就了閃婚的念頭。
她曾經嚴肅地審思過自己為何會有此“沖動”,甚至大膽地跟任颯閃電結婚,畢竟寫小說的她其實是理智多過于感情的人。
會閃電嫁給任颯,他的容貌也是因素之一,不容否認的,任颯的外型十分迷人,頎長的身材、俊美的臉蛋、爾雅的氣息,他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,也像極了她筆下的男主角。
她,莫沫,寫言情小說多年,對于設定的男主角形象,有幾項不變的強硬堅持,那就是——
一、男主角不許戴近視眼鏡,墨鏡許可,因為帶著墨鏡的男子超帥氣的。
二、男主角不能蓄胡須、不能長胸毛,不能長得虎背熊腰,雄壯的男人她不愛也不寫,甚至連姓“魏”都不行。朋友曾問過,為什么姓“魏”不行?她的回答是:這魏字從字型上看,就是很雄壯威武的感覺,正巧犯著了她不愛金剛男的禁忌,所以打從她寫小說以來,筆下的男主角從來沒有一個是猛男形象的。還有,男主角的年紀設定也絕不超過三十歲,不然會覺得像是在寫大叔的故事。
有同行朋友笑過莫沫的禁忌,覺得太夸張了,莫沫自己也笑了,哪里來的這些禁忌與想法。靠伤褪沁@樣,打從國中開始當讀者看言情小說時,挑選作品的內容原則就是要先確定男主角的姓氏、長相、身材、年紀,才會決定借不借這本小說。而后,她踏進言情小說的領域里,寫作時也偏愛俊美派的男主角,所以當任颯——一個像極她筆下無所不能又俊美無缺的男主角出現在她面前時,她自然就對他充滿著好感,這也是她嫁他的原因之一。
只是相處之后才發現,他是“任氏集團”的接班人,富可敵國,嚇了她一大跳。但她不是愛慕虛榮之人,她是在跟他交往后才知道他的身份,所以就當她幸運吧,她嫁他絕非是貪婪欲望作祟,會結婚,是因為兩人互相喜歡上對方。
倒是“任氏集團”的年輕老板任颯閃電結婚娶了個名不見經傳的女生,使得“莫沫”這人立刻成為閑言閑語的焦點,但她并不理會外界的譏嘲議論,反正日子過得好不好,她跟任颯自個兒清楚就好,不需要聽外人的想法與感覺。
再說,談了多年戀愛,但最后無疾而終的男女比比皆是,而她在觸動愛火后不拖延,直接答應嫁給他,雖然說是冒險,也被說沒理智,但她什么都不想理會,只想憑心情嫁給他。
窗外的天空蒙蒙亮了起來,天色愈來愈清楚。
莫沫決定關上電腦,下樓。
現在才六點,住在二樓的任颯、三樓的李驀書,以及另一個房間的另一組客人,現在應該還在熟睡吧?晚點她和姑姑會為客人做早點。
她走出木屋,呼吸一口新鮮的早晨空氣。遠方,日頭開始閃耀,將青蔥翠綠的山巒照耀得好清楚,像是一副悠靜的畫。忽地,云彩飄過,擋住日陽,輕透白霧接著彌漫而起,又轉幻成另一種詩情畫意的迷蒙之美。山間變化無常的氣候總能行程特別的景象,也會影響到心情,像她現在就有著踩在云端上的虛浮感,所以她的心又晃蕩了起來。
莫沫想起她跟任颯的婚姻只維持了短短的一年。
但即使沒能長久,她并沒有后悔那一年的婚姻。即使相愛容易相處真有困難,不過幸好兩人是很平和的分手,而且認為分開對雙方都好。
至于為何離婚?答案很簡單,就是忙碌。任颯很忙也很累,好不容易見面時,她幾乎都在勸他休息,平日時,她也盡可能不去煩擾他,尤其不想落人口實,讓外界誤認她想當鳳凰,所以她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平凡、很低調,她藏起自己,沒陪任颯出差、應酬、工作,不出現在公眾場合中,就只待在自己的世界里。
只不過時間久了,她也因此跟任颯的世界愈離愈遠,兩人因此愈來愈陌生,也愈來愈生疏,初期濃烈的相愛情緒因時間長了而變淡,再找不到涓滴纏流的理由后,愛如何持續下去?所以他們分開了。
“……”莫沫的思緒驀地中斷,身子一僵,她聽到了后方傳來的腳步聲。
轉過身去,迎上一對深邃眼眸。
是他,任颯。
四目相接,她與他對望著,好一會兒后,她想到兩人已離婚,連忙回神,開口道:“你怎么這么早起床?”以前跟他仍是夫妻時,他忙碌于工作,回到家時通常都是深夜時分了,但隔日還是得早起,不過都只吃吃早餐就又去上班去了。若遇例假日,確定他不加班的話,她總讓他睡到午后才起床。
任颯看著她的臉蛋,依然是甜美可人的容顏,青春氣息也很迷人,每每看著她,心情就是會變好,這也是他娶莫沫的原因之一。他從小就被賦予高度期待,也因此從小壓力纏身,所以當一位外表甜美的女孩對他強行上山入住的做法表示不以為然,甚至還開罵時,他無法生氣,反倒視為她對他的關心。
“我不是來睡覺休息的!比物S回道。
她愣了下,點了點頭,回道:“也是,你是來提醒我堂叔的事情,而且莫名其妙地把我的客人當成大壞蛋。”
“我總要確定你不會被傷害!比物S不管李驀書是否跟堂叔有關,他硬要跟來,最大的理由就是不想她跟李驀書太接近。
“我再三強調李驀書不會跟堂叔有關連的,他是我挑選的客人,也才剛從加拿大回來臺灣,我想不出他跟堂叔有關連的線索,你不該疑心人家,這對他很不公平!蹦瓫]好氣地道。
“那我就待到他離開,確定一切沒事就好!
“你……算了,反正他只住四天就會走!彼麍讨饋頃r,她是改變不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