嗚嗚嗚……又失戀了……
葉藍都算不清這是第幾次了。她伸出手指頭數了又數,越數越混亂。
手指頭在眼睛里漸漸變得模糊。
此時此刻,周圍的一切也都模糊了。
“葉藍,你醉了嗎?”她嘟囔著問自己。
能問自己是否醉了的人,肯定還沒醉。甩甩沉甸甸的腦袋,她有點失望。
她坐在吧臺前,一頭散亂卷曲的頭發披了滿肩,她一邊抽煙,一邊喝酒,還不時癲狂地獨自發笑。
留著淚痕,化掉的眼影,讓她本來的煙熏妝變成了熊貓眼,腮紅有些暈開,口紅的顏色也有些糊了……她現在的樣子一定很糟糕吧?
路過的人,會把她當成一個失意的風塵女子嗎?
管他的!反正她不在乎!
自從十八歲第一次失戀以后,她的確變得越來越放浪形骸、越來越風塵了……
一開始,她只是抽抽煙、解解悶而已。
隨著失戀次數的增加,抽煙已經不能解她的悶,她開始喝酒,買醉。
她的妝越化越濃,衣著越來越冶艷。
并且還學會了在痛苦的時候仍舊縱聲大笑。
她似乎要用這一套面具和盔甲把自己武裝起來,以免受傷的時候,讓別人識破她的悲傷。
從小就認識她的人都說:葉藍變壞了。
從小不認識她的人則說:葉藍就是一個壞女人。
那顆從小就閃爍在她頰邊的藍色淚痣,就像一個壞女人的象征,使人們的刻板印象變得更為深切。
壞就壞吧,既然變壞了,她也懶得再費力去變好。
可是,她似乎忘了,壞女人終究得不到美好的愛情。
今天,她又失戀了!
坐在這間酒吧里,連一個安慰她的人都沒有。
朋友們大概都覺得失戀對她而言是家常便飯吧?所以都習慣了,連一個同情的眼神也不給,更別說安慰她了。
她一個人坐在這里,孤零零的。
周圍剌耳的唁一囂聲,讓她更感到孤獨。
“思凡,你來晚了!你知道遲到會有什么后果嗎?”一個聲音傳入她的耳朵。
吧臺前,已經不止她一個人。
不知何時,有兩個男人站離在她不遠處,神情嚴肅地對話。
她認識其中一個,那個略矮、發胖、稍稍有些禿頂的,是這間酒吧的經理。
而另一個,只看得見他的背影。似乎是個高大健美的年輕人,一身T恤牛仔褲的隨意打扮,手上提著一把吉他。
嘿嘿,經理在訓話了?
聽聽他們要說什么,反正無聊,閑著也是閑著。
葉藍晃動酒杯,豎起耳朵。
“對不起,經理……思凡剛才臨出門的時候才發現機車壞了。”酒保連忙過來幫忙解釋,看樣子他跟這個叫做“思凡”的私交甚篤。
“他不知道搭計程車嗎?”經理冷冷的問。
“他們家那邊很難叫到計程車,他已經盡快趕來了。”
“什么都不必說了,總之,以后他不用來上班了!”口氣里沒有轉圜的余地。
“經理,思凡在這里唱了一個月,從來沒有遲到過,今天真的是出了特別的狀況!”酒保仍不斷的為好友求情。
“哼,你也知道他在這里唱了一個月,可是每晚跟他點歌的客人有多少?我請一個歌手,是為我的酒吧助興,不是砸我的招牌、趕走我的客人!我早就想解雇他了!”
“經理……”
“小關,什么也別說了,我走就是!泵兴挤驳哪贻p人終于開口了。聲音低低的,充滿了冷傲與距離感。
憑直覺,她認為這個歌手有一副好嗓子,雖然沒聽到他唱歌,可光憑說話聲,她就可以判斷出一二。
她立刻有了興趣,想看看他的臉龐。
一束燈光正好照耀過來,映在他的頰上。
葉藍不由得微微一怔。
印象里,這種酒吧歌手,就算有副好嗓子,也不會有什么驚天動地的俊美容貌,但此刻,這個站在不遠處的年輕人,卻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。
他很英俊。
不過,不是那種白馬王子的溫文爾雅,他更像一匹曠野上的駿馬,有一種極具個性的剛陽之美。
曬成古銅色的皮膚,剪得短短的頭發,肌肉結實的高大身材……頸項間一條增添狂放韻味的粗環銀鏈,這一切,構成了一種俊朗的觀感。
他的臂上,居然還有一朵刺青。看不出是什么花紋,似乎是某種神秘的圖騰。
不過,這刺青并不會讓他的外表淪為恐怖的黑社會,反而讓他更添一份魅力。
葉藍覺得自己做為一個剛失戀的人,應該多思念一下前男友,但此刻卻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。
“經理,感謝你這些日子的照顧,從此往后,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了!倍Y貌地鞠了個躬,不卑不亢,他轉身便走。
“思凡,你等一等!”酒保一把拉住他,“我們再跟經理商量一下,你別急著走。e忘了,你還等著錢交房租呢!”
他沒有回答,輕輕甩開規勸他的朋友,重新邁開步伐。
呵,好一個不切實際的人!
葉藍覺得自己稍稍被打動了。
她一向喜歡這種不切實際的人,因為她也是這種人。
“經理,”她聽見自己的聲音沖口而出,“我想點歌!
“呵呵,葉小姐想點什么歌?”經理聽覺靈敏,立刻上前。
“點什么歌不重要,重要的是──我想讓他來唱!”朝著即將遠去的人一指。
“什么?他?!”經理大吃一驚,“葉小姐,你確定嗎?他只是這里的臨時歌手!
“我就是想聽聽新鮮的聲音!彼郎\笑。
經理張大嘴巴,難掩尷尬,但最終還是為了生意著想,不情愿地叫道:“楚思凡!楚思凡!請留步!”
原來他的全名是楚思凡。葉藍再次微笑。
他終于止步,回過頭來,不過臉上面無表情。
“楚思凡,先別急著走,這位小姐想聽你唱一首歌!苯浝碚f。
“我剛剛已經被解雇了,”不料,他卻倔強地說:“所以,不必再為這里的任何一個人唱歌了!
“你……”經理急得跳腳,“唉,好好好,暫時不解雇你,回來替葉小姐唱一首歌!”
他不答,臉上明顯寫著「不愿意”。
“你到底想怎么樣?”經理直冒汗。
“楚思凡,我請你為我唱一首歌,”葉藍站起來,強忍微醺醉意,拖著步子走向他,“你聽清楚了,不是‘叫’你唱歌,而是‘請’!
楚思凡微微擰眉,似在打量她。
她笑著,光明正大地與他四目相對。
“既然我已經不是這間酒吧的職員,”他終于開口,“想讓我唱歌,必須給出一個能說服我的理由。”
“理由?”她微愣,可是腦袋轉得快的人,理由很容易找到,“呃,我失戀了,你不能安慰一下一個失戀的女孩子嗎?”
天知道,她絕對沒有撒謊。
望著她的臉,他似乎感到她說的是實話。
“好吧,”只見他就近拉了張椅子坐下,抱起吉他,調了調音,“你想聽什么歌?”
“隨便好了,你最拿手的是什么?”
看了她一眼,他沒有再與她商量,就這樣忽然地唱了起來。
他一開口,她便知道為什么從前很少客人向他點歌了。
首先,是因為他的嗓音。他的嗓音乍聽之下有些沙沙的,不是一般人素來欣賞的那種清悅高昂之聲。然而,“沙”不代表“啞”,他的音域依然寬廣,到了高音處,依舊能夠直沖向云霄。
現在他唱的,是一首前所未聞的英文歌,有點憂傷的搖滾風,在酒吧昏黃的燈光下,更顯曲調陰暗。
如果這就是他平素喜歡的曲風,則可能會成為客人們不愛找他點歌的第二個理由。畢竟搖滾不是主流,而且曲高和寡。
可是,他的嗓音、他選擇的歌曲,卻令葉藍聽得十分入迷,幾乎落淚。
“我該付你多少錢?”一曲終了,她問。
“為失戀的女孩子唱歌,我從不收錢。”他簡短地答。
“那……你把這個帶走吧!”她解開手上的鐲子,遞到他面前。
那鐲子,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,貨真價實的鉆石鐲子。
她曾經以為,會送這樣貴重首飾的人,將來肯定也會送她結婚戒指。因為鐲子上的鉆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。
可惜,她估計錯誤。有人或許會送她全世界的財富,卻不肯允她一個承諾。
“這很貴重!钡戳艘谎坭C子,他低聲說。
“前男友送的,再貴重我也不要,免得看了傷心!你如果不收下,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,扔得越遠越好!”葉藍說得毫不猶豫。
他盯著她,沉默好半晌。然后,什么也沒有再說,接過手鐲,提起吉他離去。
當他的身影消失在門口處,她心想,這輩子大概不會再見到這個人了。
剛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幫助他,至于他會不會接受,那就看他自己了。
她并不打算要他償還。
然而,兩人之間的緣份似乎沒有斷,兩個月后,她又看到他。
不過,這一次是在電視上,他正參加一個電視臺舉辦的歌唱比賽。
那一天,他的表現很不好,似乎感冒了。幸好,老天保佑,沒有被淘汰。
為了表示對一個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勵,她打開電腦,為他在網路上建立了一個家族。
她給自己取名為“水夜伊蘭”。她說,要當他的第一個歌迷。
其實,那晚在酒吧,他為她唱歌的時候,她就對他的聲音著了迷。
她深深覺得這樣的好聲音,不應該被埋沒。
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