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大利,羅馬。
高毅其實不太喜歡羅馬,人太多,四周太喧嘩,無論何時何地,視線里永遠有人。
人山,人海,人人人!
他知道羅馬很美,但是當一個城市每天可以涌入上萬觀光客,這個城市就從非常美變成非常吵,這對于講究生活品質與個人空間的人來說,絕對不是一個適合生活的環境。
但即使不太喜歡,高毅有時候還是得出現在這里——談生意的時候,奉命接待客人的時候,或者是昔日同學來意大利出差,順便來找他敘敘舊的時候。
今天就是屬于第三種狀況。
中義混血的他曾在大學時,按照母親的希望到她故鄉臺灣當了一年的交換學生,拜網絡發達之賜,即使回到意大利已經三年多,他跟系上同學以及社團朋友都保持良好聯系。
所以當方大志說他要到米蘭出差,兩人便覺得應該要見上一面,以慶祝他們即使畢業依然聯絡密切的友誼。
六月的羅馬已經很熱了。
高毅將車子停好,進入早早預約好的花草餐廳——這是他的秘書瑪露推薦的,說有街景,有冷氣,食物味道不錯,裝潢清爽舒適,絕對不是那種充斥著整個羅馬的文藝復興風。
瑪露信誓旦旦,只差沒斬雞頭跟他保證,一定會讓他感到舒適。
高毅一進門,就知道瑪露說得沒錯,他果然還滿喜歡的。
白墻藍窗,典型的地中海設計,陽光透過天井的玻璃灑落,餐廳看起來明亮而清爽。
桌椅不多,空間寬闊令人感到舒適。
這樣的一個環境,即使用餐價格偏高,還是很值得。
他很愿意多花點錢享受一頓寧靜的午餐。
瑪露訂的是兩人的位置,服務生送上水以及小餅干之后,很得體的沒多打擾。
方大志還沒到。
高毅不習慣浪費時間,因此拿出小筆電,開始看著文具公司給他的成本估算表。
約定的時間到了,方大志還沒出現。
高毅回了幾封電子郵件后看了一下手表,已經快十二點半,打電話過去,對方處于關機狀態。
正覺得奇怪的時候,一抹碎花裙襬進入他的眼角余光之中。
“高……高毅?”有點猶豫的聲音。
高毅抬頭一看,藍瑟?
他直覺的反應是看錯了,這是意大利的羅馬,離臺北半個地球的城市,又不是大學旁邊那間拿學生證就可以打九折的便利商店,怎么會有這種巧事。
但那雙圓圓的眼睛,不是社團學妹藍瑟又是誰?
地球有這么小嗎?
“不認識我啦?我是藍瑟啊!
怎么可能不認得。
她可是他這輩子唯一暗戀過的女生。
“小你們一屆的藍瑟,我們以前還同一個社團的,臘腸社!眻A圓的眼睛看著他,“你不記得了?”
高毅當然記得。
英語系,同社團的小學妹。
社團名字是前無古人的“臘腸社”,社長就是方大志。
他瘋狂喜歡那種短腿小生物,于是強迫所有認識的人都參加他的社團,好湊人數跟學校申請社辦。
高毅是在報到的第一天就被拉去,然后就在那間小小的社辦第一次看到藍瑟。
當時她穿著一件白色襯衫,七分褲,腳下踩著夾腳拖鞋,拿著舊襪子正在逗一只跛腳狗玩——實在是不怎么淑女的打扮,但在那個悶熱的夏日午后,看起來卻十分清爽舒適。
“你好,我叫藍瑟!
“我是高毅。”
然后她抓起腳邊那只跛腳狗,“牠叫毛毛!
“哈啰,毛毛!
毛毛汪了一聲。
第一次見面就是這樣簡單的兩句話而已。
他只覺得這個女生很自然,很可愛,但還說不上喜歡。
她當時有固定的男友,是她同班同學。
不過,像她這樣活潑又可愛的女生,就算已經有感情好的男朋友,還是會有人試圖告白。
高毅就曾經遇到過一次。
當時他在圖書館角落的沙發睡覺,睡得正舒服時,突然聽到書柜后傳來聲響,是一男一女交談的聲音。
幾句過后,他慢慢醒了,因為一直聽到一個他認識的名字,藍瑟。
“什么?”女生的聲音很是驚訝,“桌球王子跟藍瑟告白”
“對啊!
“什么對啊,衛躍嘉,跟你女朋友告白的是桌球王子耶,他是奧運儲備選手,將來有可能拿奧運金牌的人耶,全校有多少女生喜歡他,這么強大的敵人,你居然只說『對啊』?”
那個叫衛躍嘉的人奇怪的問,“不然我要說什么?藍瑟又不可能接受他!
“就算你跟她感情好,也是要有點危機意識的嘛,哎呦……對了,這件事情你是聽別人說的,還是藍瑟自己說的?”
“她這幾天情緒有點低落,我問她為什么,她跟我說,桌球王子跟她告白,她覺得很苦惱!
“看吧,她一定是在苦惱要選你還是選他。”
“衛躍婷,妳腦袋裝什么啊,藍瑟苦惱的是這樣以后她要怎么面對那個桌球王子。”
沙發上的高毅揚了揚眉,衛躍婷?
這樣一說,他想起來了,藍瑟跟他說過,男朋友的姊姊也讀這個大學,不過是碩士班的學生。
“她這輩子的愿望就是吃吃喝喝,到處走走,在窗戶底下用花瓣排她的名字,不如給她一塊炸雞排——藍瑟跟其它女生不同,跟她告白只會讓她苦惱而已。”衛躍嘉說,“對她而言,所謂的驚喜等同驚嚇,現在的生活很好,她愛小朋友式的平靜與快樂,桌球人的告白擾亂了她的小世界,她無法消化,何況,這樣告白過后,就不可能當朋友了,她的EQ太低,沒辦法假裝沒發生過。”
高毅在書柜后聽得有點想笑,又覺得這小學妹可憐。
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被拒絕可憐,可是很少人注意到,拒絕人也是有心理壓力的,那種感覺一樣不好受。
除了尷尬,還是尷尬。
有人可以應付,但有人沒辦法。
高毅自己是屬于感情EQ高的那種,別說只是告白,即使交往過又分手,他也能夠處理得很好,一同工作也沒問題,藍瑟顯然跟他是完全相反的類型。
后來他有注意到,那一陣子,這個叫藍瑟的小學妹都不太開心,喜歡的桌球室也不去了,想來,那個桌球人的確給她某種程度的消化不良,完完全全就像衛躍嘉說的——“這樣告白過后,就不可能當朋友了,她的EQ太低,沒辦法假裝沒發生過”。
再后來,他就喜歡上藍瑟了。
喜歡她明亮的笑臉,喜歡她無厘頭的思考模式,他也漸漸能明白,為什么她已有固定男友,但告白的人始終沒斷過。
跟她在一起輕松愉快。
她笑,他就會想笑。
她大笑,他心情就會很好。
雖然他們大部分都是在社辦見到面,吃飯也是因為方大志舉辦的社團活動,私下并無太多交集,但感情這件事情,有時候并不是跟時間成正比,高毅只知道當他開始在意她的情緒跟每一個細微表情時,他是喜歡她了。
喜歡,就告白。
可是,她不是一般女生。
有時候也會想,至少要讓她知道自己的心意,不過他很快的又會因為想起在圖書館中聽到的那番話而作罷。
他喜歡看到她開心大笑,而不是看到她眉頭深鎖。
因此他整整暗戀了她半年多,直到一年的交換學生生涯結束,他回到意大利,因為知道沒結果,也不忍心破壞她小宇宙的寧靜,于是他什么也沒說,也沒繼續聯絡。
藍瑟這個名字,成了他臺灣回憶中的一個奇異的亮點,讓他知道原來暗戀一個人是這種感覺。
隨著時間過去,他漸漸覺得,那就是一個記憶了。關于校園的一些片段,幾張網絡照片……
沒想到分別三年多后,她會跨過半個地球,毫無預警的出現在他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