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婚啟事
征求25~35歲的未婚女性(再婚者亦可)
條件:
1.能夠配合早上八點及下午六點接送工作
2.不排斥與幼兒園孩童相處
3.沒有家累,無特殊病史
4.須定居臺北
征婚者:
1.30歲,無負債
2.每月支付三十萬元金額家用
3.育有一名五歲兒子
意者請電洽:09xx-xxxxxx黃律師
戴著粗框眼鏡的女子推了推眼鏡,桌面上放著五份知名報紙,她咽了咽口水,微揚的眉完全沒有任何修飾的化妝品顏色,干澀的嘴唇一啟一闔,卻未發出半點聲音。
整間辦公室里只有她還坐在位置上,其它的人全跑出去用餐,而她如同往常坐在椅子上看著早上買的報紙。
桌上的不銹鋼便當盒里還有一半的色拉沒吃完,被緊握著的叉子隨著手的主人顫抖而微微晃動。她把眼鏡從臉上取下,揉揉雙眼,把充斥著難聞油墨味的報紙往臉上貼近──果然沒看錯!
她看了五份報紙,每一份報紙的頭版廣告區都有相同的“征婚啟事”。
再把五張首版仔細比對上面的條件、電話、聯絡人,她更能確信這是相同一個人刊登的。
哇!這人還真不是普通有錢,而且還很隨便!
要在頭版登廣告,費用一定不便宜,而且還在五大報上刊登如巴掌大的版面,那肯定又是一筆可觀的數目。
她低頭往聯絡人的方向一看,嘖,是律師呢!
只是對方開出的條件非常優秀,且先不論長相,也不要討論他的家世背景,更別理有公婆還是小孩,里面有個條件正好符合她的狀況!
至于對方長得是圓、是扁……那都不重要。
不過這么優的條件,應該會有很多人搶著報名吧?她知道現在很多女性都是拜金主義,記得先前電視也有播過,上海富豪征婚,上門應征的各個都是漂亮的博士生,而且身材姣好,皮膚白皙清透,都是非常上等的貨色。
至于這則廣告的真假成分,她倒是沒多想──那人能花錢刊登廣告一定不簡單,就算是騙局也沒關系,大不了摸摸鼻子當作付學費啰!
連猶豫都沒有,她環視周圍,確定辦公室真的只有她一人后,摸出抽屜里的手機,顫抖的撥下報紙上的聯絡電話……
“您好,我看到報紙上的征婚啟事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