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踏雪去了離他們家最近的徐嬸子家,一口氣買了三只三斤足的大黃雞。
「怎么一下抓這么多的雞,可是家里來了客人?」徐嬸子家境也不好,就養了一雞舍的雞,沒有雞賣之前,十幾口人自然是得束著腰帶過日子,一家子的吃穿全靠這些家禽了。
她看得出來這新搬來的人家家境也是困窘,只是她也不是愛與人說長道短的個性,真實的情況還真不清楚。
「就是,要不怎么會來抓雞?」
一只足三斤重的足月雞要十八文錢,買三只徐嬸子只要了她五十文,但她不想她對家里人不好交代,給足了五十四個銅板。
她原本沒打算買這么多只雞,倘若自家人打牙祭,一只雞的兩只雞爪也勉強可以熬出她要的雞湯來,但要給客人吃的,人家還付了銀子,以客為尊的前提下,她哪能不拿出真功夫?
其實若真要煮雞,非要半斤的雞爪下去熬煮不可,六只雞爪子還不大夠,可她臨時也生不出那么多雞爪,只能將就,希望不要太影響風味。
徐嬸子讓兒子愣子幫忙把雞抓回盛家,煙氏看著三只活蹦亂跳的雞心頭疑惑,不是說買兩只嗎?怎么買了三只?又聽到女兒說要把雞全殺了,三只大黃雞,這丫頭會不會太大手大腳了?
只是想到上午賺了不少銀子的分上,女兒想敗家,就讓她敗這么一回吧。
盛踏雪進灶房先燒了水,才拿菜刀把雞殺了,用滾水去毛,然后又燒了一大鍋水,讓煙氏把雞的腹血洗凈,挑除雜毛。
至于雞爪則先修剪指甲,再用刀背把里骨斷碎,汆燙后撈進冷水里備用。
這樣還沒完,汆燙過雞爪的水,再用來汆燙全雞。
煙氏看著盛踏雪在雞入鍋之前還幫它按摩,疑問道:「小五,你這是哪學來的本事,怎么還給雞這樣抓按呢?」
盛踏雪臉上冒著細碎的汗珠。「我覺得按一按雞肉會更好吃!
享受過按摩的雞肉又三進三出的汆燙過。
「小五,為什么這雞要經過三次汆燙?」煙氏從來都不知道煮一只雞有這么多任務序。
「這樣雞只的內外溫就差不多了!
「哦!
汆燙完,她另外再起一個大鍋放下大量的鹽巴和汆燙好的雞爪,最后放下雞,蓋上鍋蓋。
本來等到鍋蓋邊緣冒出大量蒸氣,就煮出黃皮冒黃油的好吃白斬雞了,可盛踏雪偏不這么做,她將雞煮到八分熟,然后把灶膛內的木柴取出泰半,利用余溫燜上小半個時辰。
起鍋后抹上米酒和鹽,再把雞只倒掛,讓湯汁集中于雞胸,再靜置半個時辰就能剁切擺盤。
「小五……」
盛踏雪知道她娘的疑問是什么,她主動釋疑。「白斬雞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雞肉上的肉凍,將雞煮到八分熟,然后卸去柴火用余溫燜住,最后取出來倒掛放涼,就會有像果凍一樣的肉凍!
「你把竅門都告訴了娘會不會不妥啊?」
「有何不妥?娘要是學會了煮雞,大家也覺得好吃,我想,咱們家除了我搗鼓那些香料,也許也可以試著賣白斬雞,要是生意好,又是條生財門路!
如果能做成這雞肉生意,這就是她娘的營生,遲早她娘是要獨當一面的,從殺雞到煮雞,所有的工序都得自己來。
煙氏眼睛一亮,不過要是那位公子不滿意,這雞還賣嗎?
盛踏雪根本沒想到煙氏會以聞人復的喜好作為賣不賣雞肉的指標,她對自己的手藝是很有信心的,往后她打算專門負責女人美容這一塊,爹娘負責做雞肉生意,三個人都有活計,哪怕銀子不會滾滾而來?
雞肉好了,只等著切和裝盤,可人家給了十兩銀子,總不能就叫他吃幾塊雞肉充數,于是盛踏雪開始淘米,最后將雞湯、蒜汁、少許雞油和在米飯中燜煮,等米飯煮上,她又做了一道白菜鹵。
白菜鹵得又軟又入味,加上清甜的香菇,淋在白飯上能吃上好幾碗;炒花菜干,辣辣咸咸又香,最下飯了,紅燒豆腐,豆腐表面煎得焦香,再紅燒入味,一口咬下還有豆腐的水嫩口感,欲罷不能。
有菜、有肉、有飯,應該足夠了吧。
才得閑的她去洗了把臉,換下一身滿是油煙的衣服,連坐下歇口氣的機會都沒有,她爹搓著手進來說,那位公子爺已經到了,讓她趕緊出去。
盛踏雪瞧著將黑還未黑透的天色,這會不會太準時了,壓根是踩著飯點過來的。
她隨便攏了攏頭發,再看一遍確認自己身上沒有任何不妥之處,這才出了房門。
聞人復的確是踩著飯點來的,他換了身也是墨色的袍子,有著緹花暗紋,腰際仍是那塊搶眼的靈芝鹿玉佩,不過這回是上門作客,倒是規矩的把披肩的長發以玉冠束起來,余下的披在肩上,一副翩翩公子模樣,即便淺笑都帶著清冷高寒,仍讓人離不開眼。
至于跟隨進來的溫故,盛踏雪真怕他的身子一站直就會撞到她家梁柱,隨便撞到她家的門墻,屋子就會垮了。
溫故也知道自己的身材驚人,進了屋,連手腳都輕拿輕放,絲毫不敢有什么大動作。
盛光耀雖然在鋪子也應對過不少人,但他并不是個八面玲瓏的人,勉強和聞人復寒暄了幾句就沒話說了。
煙氏則在上了茶水后便躲到廚房,連臉都不露了。
這人氣場太過強大,渾身上下都散發著出自錦衣玉食之家的貴公子氣息,她爹娘扛不住,盛踏雪只好硬著頭皮出來頂住。
一見到她出來,聞人復的眼睛不可見的亮了亮。
她的打扮仍是樸素,但是眉宇間有種超越本身年齡的沉靜美麗,勝于相貌,讓人百看不厭。
硬要說缺點,那就是太瘦了。
溫故發現他們家公子只要見到這位姑娘,神情就會特別可親,所有的架子頓時嘩啦啦的散了一地。
「聞人公子,新居可都安置妥當了?」
「這要問知新,知新是我府里的管家!顾瘻毓势^說了一句,「去叫人!
溫故點頭,正要有所動作——
「公子不用大費周章,我就隨口一問!棺屓思姨锰靡粋大管家向她匯報,她算哪根蔥?
「真的不用?」他有些失望,她這不是關心他嗎?
「是我失言,飯菜都上桌了,公子請!
「沒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,只要是你想知道的,都可以問我,我能回答的絕對知無不言,言無不盡!
情之一字半點不由人,對誰動心,為誰用情,誰的情深情淺,都沒有辦法用理智來決定,他,找了她兩輩子。
她沒接話,帶他坐到飯桌前。
飯桌上的菜色都是一般家常,倒是那盤雞肉黃油黃皮,賣相誘人,聞人復挾了一塊放進嘴里嚼了嚼,慢吞吞的把一塊雞肉給吃完了。
溫故在一旁如臨大敵的替聞人復布菜,看著公子沒有把肉塊吐出來,還主動要了第二塊,他訝異的不知如何是好,公子對一道菜的熱忱從來不超過三筷子。
「這雞是小五姑娘煮的,菜肴也是?」
「就是幾樣家常菜,公子要是吃不慣那吃點飯,這飯不是用水蒸煮的,你嘗嘗可合口味?」
她的拿手雞肉他不說好吃,也沒說不能入口。說也奇怪,她挾的菜他就吃,溫故挾的,他卻置在碟子里碰也不碰一下。因為溫故的小眼神,她只好努力的給聞人復挾菜。
只是啊,這人俊就占便宜,連舉筷吃個東西都美不勝收,讓人眼都舍不得眨一下,怕一眨就漏看了什么。
聞人復聞言,扒了飯粒進口中,這一咀嚼,咀嚼出雞油、蒜汁的味道來,他想不到平凡的米飯出自她的手里,多了股香而不俗的滋味。
聞人復嘗了雞,吃了飯,連著盛踏雪挾到他碗里的紅燒豆腐和白菜鹵都吃了,他經年空虛的胃難得有了飽足感。
飯后,她給他上了茶水。「家里沒什么可以招待客人的茶葉,只有曬干的茉莉花茶,莫要見怪。」
原先煙氏上的那杯花茶和這一杯是一樣的,溫故看不出來哪里不同,可之前那杯花茶公子連碰也沒碰一下,這杯卻一口接一口抿著,喝得涓滴不剩。
他看向盛踏雪的眼光更加不尋常了。
「小五姑娘有一副堪比易牙的好手藝,你煮的雞著實好吃,剩下的,就讓我 帶走吧,我看溫故口水都快流滿地了!
他曾經對她知之甚少,前輩子他遇上她時,她已經是別人的妻,他什么也不能做,只能眼睜睜看著。
那種求而不得的煎熬,讓他心灰意冷之下,更覺得生無可戀,后來她遭逢夫家離棄又慘死,他終于完全失了存活的意義,直到結束自己短暫的一生。
溫故心底不滿了,公子,您太可惡了,您想吃小五姑娘煮的雞,用得著拿小的當借口嗎?只是那雞也香得他都管不住口腔里泛濫的口水就是!
聞人復一副回味且遺憾不可得的神情,「不知小五姑娘何時要做玫瑰雞?」
呃,這人也太偏執,「我……盡快。」
「那我等著!
盛踏雪很爽快的打包了剩下的大半只雞,然后周到的把人送出了門。
聞人復回眸看了她一眼,眼神深不可測。
他還記得那年兩人初見的場景,記得那漫天的雪花,記得她蒼白的小臉,和在寒風中徐徐吐出氤氳白氣的粉唇。
他記得她揚起的眉眼就如同現在一樣清澈秀麗,不偏不倚的看著他。
這一眼,看進了他的心底。
在這山村小屋,沒有漫天飛舞的雪片,昏黃的燈光將她籠罩其中,他無法靠近一步,只能這樣看著她。
因為外頭下起了蒙蒙的細雨,溫故打起了傘,他轉身邁步走了,上了馬車后消失在道路的那一頭。
馬車走了,細雨仍無聲的落著。
有那么一瞬間,盛踏雪覺得聞人復看著她的眼神堆棧了許多她不知道的東西,突然又好像什么都沒有。
送走了貴客,闔上斑駁的大門,她長長吁出一口氣。不要問她為什么這會有種松口氣的感覺,因為她也不知道。
今兒個踏踏實實從早忙到晚,可她一點都不覺得累,她只覺得全身舒坦,舒坦得恨不得高喊幾聲。
單單今日就有十二兩的進帳,這日子是越過越順了。
一切都慢慢走上軌道,再過不久,她想要的那種悠然閑適,那種想吃什么就吃什么,那種不想干活就偷懶的日子不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