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個男人在跟蹤她嗎?
林芷萱狐疑地朝身后偷瞄了兩眼,忐忑不安。
從臺北飛往香港的飛機上,她就曾經瞥見到他,之后在入住的酒店大廳,又再次看到他,現在,在這間銅鑼灣最出名的精品店里,還是遇見了他……
他是狗仔嗎?天啊,看來這行業十分興旺,居然連這么帥的男子也加入了。
最初在飛機上,她會在那么多旅客之中惟獨注意到他,就是因為他有一張英俊非凡的臉。那張臉帶點中西混血兒的味道,高挺的鼻梁,幽深的雙眼,還有不笑卻自然上揚的嘴角,讓人一看就不自覺被吸引。
此刻,他坐在精品店的沙發區,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,久久不散,但沒有拿起相機偷拍,只是悠閑地飲著茶,跟其他等待女友試穿的男子沒什么兩樣。但她注意到,之前他走進精品店大門的時候,身旁并沒有女伴。
他的衣著甚有品味,雖不是西裝革履,只一身休閑打扮,卻一看就知道衣服的質地十分講究,配色也很賞心悅目,不似一般狗仔隊那般穿著隨便。
他到底是什么人?不知道那樣露骨的打量別人很失態嗎?
“林小姐,這是這一季的新款,有四個顏色,剛從巴黎空運過來,建議你都試試,然后挑一件最喜歡的。”店員的聲音打斷了她的沉思。
雖然人在香港,但她林芷萱依舊大名鼎鼎,逛遍整個銅鑼灣,十間精品店有八家的店員叫得出她的名字,除去她身為名模,經常在國際中文版的雜志上亮相外,店員們認識她還有一個原因──她是家喻戶曉的“購物狂”。
據說購物狂是一種病,很多年前,她忽然染上這種病,只要一買東西整個人就變得異樣興奮,于是手里的卡一刷再刷,直到刷爆……不過她不會像時下的卡奴那樣以卡養卡,大欠卡債,而是自己賺多少就花多少,不給別人增添一絲麻煩。
她被稱為名模已經有兩、三年,賺的錢算起來也應該不少,可惜沒有一塊錢存下來,買的東西快堆成山,卻買不起房子,一直住在父母留給她和姊姊的小小公寓里,狹窄的床上她睡一半,名牌包包睡另一半。
她知道這樣的生活很不正常,也很想戒掉亂買東西的毛病,為此她用盡各種治療方法,有一次甚至差點剁去一根手指頭,可惜,毛病依然沒改。
“林小姐,你想先試哪一件?”店員的聲音再次響起,把入神的她喚醒。
望著鏡子里的自己,林芷萱有點猶豫不決。
這四件同款上衣她只在身上比了一下,便喜歡得不得了,大紅的艷麗、淺藍的清爽、粉紅的嬌嫩、雪白的晶瑩,款式雖然相同,可是顏色一變,感覺就全變了。
既然都喜歡,那就全買了吧!“我都要!”她聽見自己回答。
“嗄?”店員似乎被她嚇了一跳,但遇到如此豪氣的客人,當然也不會勸阻,只是結結巴巴地道:“林……林小姐,你要不要再看看別的款式?”
“不必了,就要我剛才挑的那些!痹儋I下去,恐怕她的卡就要刷爆了!所以地得及時收手,以便全身而退。
店員必恭必敬地拿著她的卡走向收銀臺,不一會兒又折了回來。
“對不起,林小姐,你的額度……”
“不夠?”林芷萱一怔。
“你剛才挑了六雙鞋子、五件洋裝、兩套晚禮服、三個包包、四件同款不同色的上衣,一共是十萬四千八百塊港幣……”
“我的卡刷爆了?”林芷萱忍不住驚叫。
“還好啦!”店員笑咪咪地回答,“除了卡里的錢,還差兩百塊就夠了。不過以你這張卡還可以預支五萬……”
“不,我不要預支,這兩百塊我付現!”她雖然是購物狂,可有一條基本原則──堅決不欠卡債!
她立刻緊張地低頭翻現金,她出門一向帶卡不帶錢,身上頂多只留一些車費……完蛋了!此刻抖光錢包里的硬幣,她也只有一百八十塊港幣。
還差二十塊,怎么辦?
如果在臺北,還可以打電話叫老姊來救她,這會兒要向誰求救?
陪她來香港工作的經紀人天天罵她是購物狂,她怎么好意思拉下臉去找罵?可是……除了經紀人,她又找不到借錢的人啊!嗚……怎么辦?好丟臉哦!堂堂名模付不出區區二十塊,叫她日后怎么在江湖上行走?
“林小姐,如果你錢不夠的話,可以少買一樣東西!钡陠T善意地建議。
不,這些東西她都好喜歡,臺北又沒有賣,如果不把它們帶回家,她作夢都不會安寧的!
正在萬般苦惱之際,忽然一抬頭,看到那個坐在沙發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諷的笑意,她不由得火冒三丈。
哼,這個臭男人,跟蹤她就算了,沒禮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,現在居然還敢嘲笑她?簡直得寸進尺!
她林芷萱除了購物狂這名號非浪得虛名之外,還以脾氣火爆聞名,今天這小子自己找死,她就讓他見識見識,她可是不是好惹的!
“這位先生,”將手中的衣衫一甩,大步踱到他面前,揚聲道:“請問我們認識嗎?”
“呃?”男子一怔,用很奇怪的語句回答,“算起來,應該是不認識!
“那你為什么一直跟蹤我?”
“我有跟蹤你嗎?”對方一臉無辜。
“不要以為我沒有注意到,之前在飛機上和酒店里,我都有看到你!現在又在這里遇見你,這怎么解釋?”她不客氣的猛瞪。
“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。”他攤攤手,明顯敷衍。
“那你為什么一直盯著我?”聞言,她火氣更盛的怒吼。
“因為我覺得小姐你長得很漂亮啊!蹦凶有ξ,一臉不知羞恥的模樣。
“是嗎?”林芷萱忍住火氣,“可是先生,你知不知道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一直盯著別人看,是不禮貌的行為?”
“哦,那我道歉好了!彼芩斓卮。
“請問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向我道歉呢?”
“什么方式?”男子有些詫異,“口頭道歉不行嗎?”
“不行!”她眉一挑,腦筋一轉,一個鬼主意倏地成形,“我要你賠償我的精神損失!”
“精神損失?這么嚴重?!”對方瞪大雙眸。
“你要我把你當成偷窺狂抓到派出所嗎?”她恐嚇。
“嗄?那還是不要吧……”他微笑,攤開手,“庭外和解,怎么樣?”
“好,給我二十塊!”她像個女王一樣命令。
“二十塊?”他再次驚訝。
“怎么,偷看了美女一整天,連二十塊都不想付?”她叉起腰,要錢要得相當理所當然。
“不,”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,“我只是覺得二十塊太少。”
話未落,她還沒有反應過來,他便從錢包里抽出兩張鈔票。
“看了美女一整天,至少值兩百塊。這里的錢,除了夠你付買衣服的余款之外,還夠搭車回酒店。”
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錢的真正企圖,優雅一笑,將錢塞到她的手里便轉身離去。
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后很久很久,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個無解的問題──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呢?
***
蕭慕人不是狗仔。
他覺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──一個她不認識的朋友。
第一次聽到林芷萱這個名字,是三年前,在表弟的酒吧里。
那時候,他懷著當作家的夢想,自費出版了一本小說。
在那一本名叫《失蹤》的偵探小說里,男主角是一名失憶的男子,在僻靜的街角開了一間無人光顧的偵探社,有一天,偵探社終于來了一位客人,拜托他尋找他家失蹤的少爺。
男主角在查找的過程中,了解到這位失蹤的少爺是一個十分不負責任的人,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自由生活,扔下父母與偌大的家族企業,獨自在外流浪,八年不與家里聯系,弄得全家上下日夜為他擔驚受怕,家族企業也因為后繼無人而日漸凋零,可最后,他驚奇地發現,原來那位“失蹤的少爺”居然就是他自己!
八年前,他離家出走,卻在一次車禍中失憶,他的家人為了讓他意識到自己的不負責任,所以引導他去偵察自己的過去。
這本小說賣得很不好,因為偵探小說迷們覺得這像一本文藝小說,而文藝小說迷又覺得這是一本偵探小說,雙方都不認可,兩邊都不討好,所以從此,蕭慕人的作家夢就破滅了,只好回歸自己的生活圈,做父母要他做的事。
就在這個時候,他聽到了林芷萱這個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