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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偶像 第一章 心中戀歌
作者:岑凱倫
  王詠梅走進教堂,走得小心翼翼真的。

  她又遲到了。

  她總是遲到。要坐那幺長一段路的巴士,多遇上幾個紅燈,再加上塞一陣子車,她就非遲到不可。

 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,只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,不是做禮拜的時間,只有唱詩班在練習。

 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,唱的是女低音部分。

  她半垂看頭,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,拿起歌本,深深地吸一口氣,才敢抬起頭來。

  詩班指揮并沒有注意到她,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,聚精會神地指揮看,大家正唱看一首“古舊十架”的詩歌。



  詠梅放心一點,也——好失望。

  在詩班里,她幾乎是不引人注目的,不是嗎?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,包括指揮!

  她輕輕嘆一口氣,開始附和著唱。

  燈光并不明亮,指揮的形象卻那樣清晰、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。

  他是個斯文、白哲的男孩子,瘦瘦的、高高的,頭發很濃、額頭寬闊、眼睛很亮,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氣,他會顯得文弱。他不是什幺美男子,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氣息但是,很特別、很吸引人,他勝在氣質。

 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,那狂態、那傲然、那旁若無人的模樣,彷佛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、最好、最偉大的詩班。

 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態、那傲然、那旁若無人的模樣,只是悄悄的!

  事實上,詠梅只知道他姓文,大家都叫他文先生,而他也從來不茍言笑,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。

 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,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,很洋派、很高傲,當然也很美——美在那日日不同的發型、那次次相異的時裝,和臉上并不濃艷的化妝!

 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、很親熱,他們總是有說有笑,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,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——女朋友?詠梅很妒忌!

 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!

  為什幺大家要叫他做文“先生”?這“先生”兩字把他叫老了,看樣子,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!

 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,要不然一定剛畢業,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!

  詠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,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。

  她好失望,也好無可奈何!

 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,不只是她,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。

  詠梅呢?外表看來,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,校園里到處見到的女孩子。

  她臉上沒有化妝,頭發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,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。身上的衣服離時髦就差得太遠了,在這初春的天氣里,她總是穿套頭毛衣、穿打褶短裙,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,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?

  自然,她不難看,清清秀秀、自自然然的,尤其是皮膚,透明得好可愛!可是——

 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艷光,不是嗎?

 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!

  還有,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幺出色,她幾乎是唱詩班的支柱,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只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!

 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?

 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,她住得那幺遠,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兒更大,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趕來,只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!

  但——絕對是沒有希望的,不是嗎?

 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,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,可是幻想破滅時,是會很痛苦的!

  詠梅知道這點: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,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!

  她一次一次地來,一次又一次地失望,這種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幾時?

  她自己也不知道,她俊得厲害!

  兩個鐘頭的練習結束了,大家都站起來預備離開。明天是禮拜天,教徒們都愿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,崇拜神的禮拜。

 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,不知道說了什幺話,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。

  文先生仍留在那兒收拾樂譜什幺的。

  詠梅遲疑了一臺,只是這幺不到一分鐘的時間,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。詠梅懷疑,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,來得特別勤,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?

  她站起來預備走,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,她已經開始緊張——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,但整間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們倆嗎?

 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,抬起頭來,亮亮的眼睛閃了閃,怎幺大家散得這幺快?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,明天要做禮拜!

 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,這時,他看見文文靜靜,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!

  “唉——你,”他指指詠梅,不很客氣的!皫臀野言姳臼帐昂!”詠梅兌得血液一直往頭上沖,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氣客氣與否,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說話!

  她緊張地走向前,幫著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。

  距離近了,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,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。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,喜歡他挺直的鼻梁,莒歡他亮亮的眼睛,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,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!

  “謝謝你!”收拾完了,他對她微笑。

 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,她欣喜得臉都紅了。

  “不——不必客氣,文先生!”她細聲地。在他的眼光下,她不敢抬頭。

  “走吧!一起走!”他隨意說:“你住哪里?”“九龍塘!”它的頭垂得更低,今夜真幸運,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。

  “那幺遠?你不該來這里做禮拜的!”他意外地皺眉。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,很清新。

  “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,是嗎?”她勇敢地看他一眼。

  “當然,”他笑了“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。你得坐好久的車,是嗎?”“我喜歡這里,我認為值得!”她放松了一點,他不是想象中的那幺嚴肅。

  “你在念中學,是吧!”他看了她一眼,走出教堂。

  “大學一年級!”她搖搖頭。

  “哦!”他又意外一次,“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!”“你——也在讀大學?”

  她鼓起勇氣反問:“文先生!”“畢業了,在做事!”他說:“還有,別叫我文先生,這是最別扭的稱呼!”“但是——我總得稱呼你!”地無端端又臉紅。

  “文仲!”他笑一笑,停在巴士站。“這是你回家的巴士?再見!”揮揮手,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。

  那種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里。

  天!多幺神奇?文先生——不,文仲和她說話,遂她到巴士站,這不是奇跡嗎?

  她躺在床上,亮晶晶的眼睛無法閉上。文仲!文仲竟和她說話了,多神奇!

 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,想看文仲的笑容,想看文仲那種灑脫、超然的模樣,她愈來愈興奮。

  文仲也和她有說有笑,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?不,當然不,她的心冷卻下來,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!

  詠梅呢?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,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,是嗎?

  它是平凡的,她自己知道,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并論!

  房門輕輕在響。她聽見女工阿彩的聲音。“小姐,你的電話!”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,從床上起來,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。

 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,阿彩已在樓梯消失,她拿起電話,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。

  “我是王詠梅!”她說。

  “詠梅,我!”一個男孩子聲音,很活潑的。“安迪!”它的眉峰聚瓏,安迪是同學,不同系的同學。這幺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縷著她呢?麻煩!

  “有什幺事?”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。

  “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里做什幺?”安迪說:“我來接你好嗎?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!”“不了,我已經上床!”她搖搖頭。

  “上床?”安迪大叫一聲,“十點鐘上床?詠梅,你不是在騙人吧!”“我從來不騙人,”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!拔颐魈煲ソ烫茫 薄拔抑,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,”安迪并不失望!拔覀儾皇翘,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,聽聽音樂什幺的,你來吧!明天我陪你上教堂!”“稚氣!”她輕輕她笑了。上教堂也需陪?也需要有交換條件?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。

  “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!”“你來嗎?”安迪追問。

  “真的上床了,下次吧:”她淡淡地。

  “好,下次!”安迪仍然那幺高興,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。“你自己答應的,不許黃牛!”“不黃牛,再見!”她放下電話。

  回到臥室,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,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,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!

 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、追求她,不是嗎?

 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,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。

 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,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,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,面不改色地說“我喜歡你!彼荒苊靼,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?

  換了她做男孩子,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。

  當然,她不可能是男孩,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!

  如果她這幺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“我喜歡你”.文仲會怎樣?

  天!雖然躺在床上,她依然臉紅了,她怎能說喜歡文仲,葉愛琳呢?

 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,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!

  她翻了個身,從床頭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.她有為日記的習慣,她要把今夜記下來。

  她咬看原子筆,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,怎幺寫?他今夜對我說話?不,太平淡!

  他今夜看見了我,對我微笑,送我去巴士站——不,簡直是自作多情,連自己都會臉紅。寫——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,他第一次對我說話。不,太庸俗了,紀念什幺呢?他以后不再對她說話?

  足足有半小時,她咬看筆頭發呆,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,似乎,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!

 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,也不能算友情,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——她不愿這幺想,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,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!

  她扔開筆,想想,又不甘心,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,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。端詳一會,終于滿意地放下筆。

 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,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,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幺顏色,不是嗎?

  空自的一頁最美,里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!



  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※



  十點鐘,詠梅準時到了教堂。

 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、淺黃色的打褶短裙,很清新、很青春。

 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里套上白色的話袍,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,她不敢上前打招呼。

 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,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,她知道有人會搶嗎?

  搶?可笑的名詞,什幺東西都能搶,感情不能,對嗎?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,為什幺不顯得大方一點?

 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,像往常一樣。

 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,于是他們排看隊,安安靜靜地走出去,坐在屬于他們的位置上。

 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,正對這文仲。

  對詠梅來說,這是“寶座”,她可能永遠坐不到!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側。

  文仲也出來了,還沒輪到他們唱,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,但——他走過來,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,是故意的嗎?

 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,連呼吸都急促起來,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?看,她又在胡思亂想了,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!

 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,文仲會跟她說話嗎?

 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幺長,文仲就這幺沉默地坐著,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!

 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,不,站在葉愛琳面前,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,全體詩班站了起來。

 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,多羅曼蒂克的鏡頭,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!

  詠梅跟著大家唱,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,她眼中只有文仲,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!

  整個禮拜過程,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幺,她從來都是好教徒。

 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,來教堂是為事奉神,不是找尋愛情。她沒辦法,她控制不了自己,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幺大,大得地無法自持!

  禮拜做完了,換下詩袍,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并肩走出去。

 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,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。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,她知道,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,就是文仲!

 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,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,她心中一陣酸、一陣涼,站在那兒動彈不得!

 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.她仍然站在那兒。初春的陽光很溫暖,她卻感覺不到!

 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,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?是忘了她這幺一個人?

  “詠梅,王詠梅、王詠梅!”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,有人在叫,叫得一聲比一聲響。“我在這兒!”詠梅怔一怔,看見了安迪。

  她慢慢走過去,大家都是同學,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,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。

  “怎幺你在這兒?”她淡淡地問。

  “你說過要上教堂,忘了嗎?”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,當然,胖人多半不瀟灑,但安迪的笑容很好!拔宜銣柿藭r間來接你!”“不需要來接,”她搖搖頭!斑@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!”“上來吧!”安迪拍拍車子。“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,是自癡!”“你在用激將法?”她笑了。慢慢走上車。

  “怎幺敢?對我們的‘青春偶像’”他笑看。

  “什幺話?”她白他一眼,撿紅了。

  學校里有些男孩子真無聊,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,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、最純樸、最真摯,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,替她取了個外號,叫什幺“青春偶像”,這雖是恭維,卻叫人臉紅!

  不是吧?詠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,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,什幺偶像不偶像呢?她還算幸運,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;ǖ拿,什幺花花草草,不是更庸俗嗎?“大家都這幺說你嘛!”安迪還是笑。“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。

 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、打褶裙、牛仔褲什幺的!”“能不能不說了!”她有點氣惱。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,他們顯得虛偽,雖然安迪不是!

  “不說了!”他伸了伸舌頭。“去郊外逛一圈好嗎?”“我要回家吃中飯!”她不置可否。

  “你回家吃中飯,我在門口等你,”他說!耙蝗弧覀円黄鹑コ院ur!”“你真闊。安迪!”她不真心的。

  “我剛領零用錢,”安迪笑得真誠!案绺绱箝_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,詠梅,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!”她考慮著,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,他們只是同學,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,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!

  “我可以去,但是——我們各自付午餐錢!”她說。

  “這——何必呢?”他尷尬了。“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!”“不是這問題,我是很“原則”的一個人。”她搖搖頭!拔覀兌际菍W生,沒有理由你話請我!”“朋友之間何必分那幺多?”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,卻仍保持良好笑容。

  “同意了,我去!”她說得很堅定。“不同意,送我回家!”“我沒有選擇的余地,是嗎?”他解嘲地聳一聳肩。

  “不會使你難堪,”她笑了。“你先付錢,我再還你!”他不出聲,加快了馬力。

 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,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,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!

  “安迪,”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!澳阈帐茬?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?”“為什幺突然這樣問?”他好意外。

  “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,總喜歡用英文名字,”她搖搖頭!熬瓦B一些小說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,連個姓氏都沒有,崇洋嗎?還是殖民地的特性?”“別罵得這幺兇,”他說:“可能只是一種習慣。我姓林,叫林正平!”“林正平?很好的名字,”她看他一眼.!氨劝驳享樁嗔耍哺m合你!”“明天開始我要宣布,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,”他一本正經的。“叫安迪,我一律不理!”“沒那幺嚴重,我說著玩的!”她反而不好意思了。

  “你的話我都當真,像圣旨一樣!”他說得半真半假。

  “林正平。你知道這句話可能破壞今天的氣氛嗎?”她暗示得很明白。

  “別連名帶姓地叫我,我也不說破壞氣氛的話了!”他笑起來,恢復爽朗。

  “一言為定!”她坐正了。

  一路向前駛,鄉村的空氣令人心靈平靜,陽光又使人振奮,詠梅很快地忘卻了文仲和葉愛琳的事。

  “為什幺你要去那幺遠的教堂?”他突然問。

  “去慣了!”她不置可否。

  “很奇怪,許多女孩子都喜歡去那間教堂,”正平很感興趣。“是教堂特別漂亮?

  牧師特別英?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?”“上帝會罰你,你怎幺敢這樣說?”她叫起來,有點作賊心虛嗎?

  “真心話!”他學起手作發誓狀!拔铱傄稍S多人上教堂的目的!”“崇拜神,不是嗎?”地分辨看。

  “我認得一個朋友,士教堂為學英文,那個教堂的傳道人都來自美國。另外一個想找關系出國,”他說得很認真。“還有個女孩子更荒謬,她喜歡唱詩班的指揮!”它的臉一下子變了,喜驩唱詩班的指揮?說她嗎?不,不可能,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,沒有人會想到她喜歡文仲!

  她勉強振作起來,笑容變得好僵硬。

  “喜歡唱詩班指揮就算荒謬?”她反問。

  “喜歡自然不荒謬,荒謬的,是指揮已經有了太太!”他哈哈大笑,似乎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。

  她一點反應都沒有,直等到他笑聲停止。

  “我不覺荒謬和可笑,”她嚴地說:“愛是很微妙的一件事,喜歡一個有太太的男人——是件無可奈何的事,你懂!絕不荒謬!”他意外地看看她,他說錯了?它的神色怎幺變得那幺怪?好象怕在說她一樣!

  “也許我說錯了,”他有點懊惱。“怎幺今天總是說些破壞氣氛的話呢?”她沒有回答,她心中也同樣懊惱。他雖然是無心之言,卻也說中她心事!

  文仲和葉愛琳——唉,也許將來是夫婦吧!

  已經到了沙田,他把車泊路旁。



  “就在這兒吃午餐!”他替她打開車門!俺粤宋绮臀疫@張嘴大概不會亂說話了!”

  他們找了一家乳鴿很出名的餐廳,林正平很會點,他這幺胖的男孩,一定是很會吃吧!

  是假日,游客很多,餐廳里熱鬧的很,還有一些后來的客在等座位。在這種情況下,想說什幺也不可能,只好埋頭大吃。

  出了餐廳有松一口氣的感覺。

  “我不喜歡這種吃法,像在生吞活剝,一點情趣也沒有!”她說。

  “吃飯講情趣的,只有女孩子!”他說。

  “不懂生活情趣的豈不等于一段木頭?”她眉梢一揚。

  他看看她,若了許久、許久。

  “你說我是一段木頭?”他自嘲地。

  “你不能算木頭,你那幺活躍!”她徑自朝前走去!拔也攀且欢文绢^!”他追上來,十分驚訝!拔胰悄闵鷼饬耍俊彼⌒牡。

  “我還不至于這幺小氣!”她笑一笑,剛才她是想到了文仲。“我們去漁場玩水上單車,好嗎?”“焉有不好之理?”他迅速打開車門。

  他們到了那家可吃飯、打麻雀、劃船,又可玩水上單車的漁場.他租了一部水上單車,她不同意。

  “我們一人一部,來比賽!”她說。

  “不愿和我一起玩?”他開始有些失望。

  “兩個人一起玩不方便,要換人踩的時候容易掉下水,”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。

  “我不愿意在那種航臟水里游泳!”“好吧!”他付錢租了兩部。

  看上去似乎簡單的玩意兒,踩起來竟異常吃力,尤其詠梅穿了裙子,要很小心才行。半個鐘頭之后,詠梅已累得面紅氣喘,急急忙忙上了岸。

  “怎幺樣?不玩了!”正平追上來。

  “下次等我穿長褲才跟你比!”詠梅說。

 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,他們預備繼續“陽光下的兜風”,就在這個時候,詠梅看見幾個人走進來。

  那只是幾個普通的客人.有男有女,談得興高采烈,所不同的,是在中間那個穿墨綠燈心絨長褲和同色樽領毛衣的男孩子!

  詠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,怎幺巧得這幺離譜?文仲怎幺也會來這里?

  他身邊是葉愛琳,自然,還有其它幾個年青人,顯而易見,他和葉愛琳是一對!

  文仲也看見了詠梅,他眼中光芒閃一閃,似乎要打招呼了,詠梅迅速地把視線移開。

  在這種情形下招呼是尷尬的,他身邊有葉愛琳,她身邊有林正平——安迪!她覺得窘!

  文仲那一群走開了,詠梅輕輕地透一口氣。

  “怎幺?你認識他們?或是他們認識你?”正平問。

  “不認識!”她大步走出去。

  她和文仲是沒希望的!她愈來愈清楚了!

  又是星期六,又是詩班練習的時間。

  詠梅從家中走出來,腳步變得有些猶豫,上次在漁場中對文仲視而不見,連招呼都不打,今晚再見會否尷尬?

  她一邊想著一邊已上了巴士。

 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門,就算多遇到幾次紅燈,就算特別塞車,她也絕不擔心遲到。

  巴士開得顛顛簸簸的,這種老爺破車再加上人多,站在上面簡直是受罪,幸好她穿了牛仔褲.不會像裙子那幺麻煩,即使一個緊急剎車,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樣靈敏。

  有時候還是覺得做男孩子舒服,她默默地想。

  巴士又停在站上.幾個人下去,幾個人上來,她也沒有在意。有人喜歡眼睜睜地盯著上落的乘客,那神情落在別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。

  巴士繼續向前駛,再過幾個站就是教堂了,她拉平了毛衣,有只手拍到她肩上。

  “嗨!”那人招呼著。



  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※



  她回頭望望,整張臉都紅起來,是文仲,這也算是冤家路窄嗎?

  “嗨!”她低下頭,無話可說。

  “今天沒有遲到!”他靠近她,撿上有絲笑意。

  “有時塞車,有時紅燈多!”她不置可否地解釋。她心中有絲異樣震動,他原來知道她常遲到?

  她不問。

  “遲到總是有很多理由的!”他的笑意更濃了。

  “或者——我會轉去另一間離家較近的教堂!”她吸一口氣,慢慢說。.“你會嗎?”他反問得好可惡。

  “會!”她便自己的聲音很肯定。

  “嗯!那將是詩班的一項損失,”他搖搖頭,認真起來,“你的低音唱得不錯!”

  她不出聲,損失嗎?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。

  “你很沉默!”他又說,他也是沉默的人,怎幺今夜的話特別多。

  “不能人人都像葉愛琳一樣活耀!”她說。立刻,她知道說錯了,收不回來。

  “葉愛琳?”他眉梢一揚,眼中光芒閃一閃。

  “它是全詩班里最好的女高音!”她只好掩飾地說。

  “聲音不錯,嫌夸張!”他沒有什幺特別表情。“詩班是合唱,講究共鳴、和諧!”

  “你學音樂?”她忍不住問。

  “你猜呢?”他不答。

  “猜不著!”她眼觀鼻,鼻觀心的。

  他皺起眉心,這個讀大學的小女孩脾氣很硬,又好固執,很不妥協的味道。

  “我猜你學文學!”他說。

  教堂到了,巴士停下來,她輕巧地跳下去,他跟在背后,他們好象約好了一起來似的。

  “錯了,我學數學!”她不看他。

  她外表裝得冷漠、不妥協,眼睛卻裝不來.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。

  “數學?”他十分意外,好奇心也更重了。

  “純理論.亂抽象的東西!”她笑一笑,越出一排編貝般細小的可愛的牙齒。說:

  “學數學,是一種征服!”“你很有本事!”他們一起走進教堂。

  葉愛琳已經等在那兒,他不再理會詠梅,快步走上前,又是招呼又是笑,好親熱。

  詠梅故意放慢了腳步,剛才的好心情消失了,見到葉愛琳,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涼,比妒忌更難受的感覺了。

  她默默地拿一本詩歌本,一聲不響地坐在最后一排,她要離他們——文仲和葉愛琳,遠遠的。

  詩班的人來得差不多,有一個男孩子開始派發一張油印的紙張,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練的歌,文仲站在前面,彈鋼琴的陳夫人也坐好了。

  他們開始練習,是一首黑人的騷靈歌曲,很哀怨的。黑人的音樂總有一股被抑壓看要爆發的情緒,很感人,詠梅對這種音樂有偏愛,她唱得很起勁。

  唱完這一首,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來。

  他看看詠梅,像要解決什幺困惑的問題似的。

  “嗨,你!”他指若詠梅,這才發現從來沒問過它的名字,呆怔了一會兒,才說:

  “換到前面來坐,坐在葉愛琳旁邊,這樣合音會更和諧一點!”詠梅坐在那兒出不了聲。

  換到前面葉愛琳的旁邊?那不是“寶座”?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對面地站看?這——

  不是做夢?

  “換到前面來,好嗎?”文仲再說。

  詠梅不得不站起來往前走,她覺得所有人的視線都集中在她身上,比遲到更難堪。

  葉愛琳向旁邊移動一下,讓出一個位置給她,而且展開一個砍迎的友善微笑。

  詠梅不得不勉強牽動唇角,她笑得一點也不好,天!她把葉愛琳當成情敵了!

  “現在練習第二首歌,”文仲說:“試試看換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!”陳夫人開始彈鋼琴,文仲的指揮棒抬起來,吸引了所有的視線,他們又開始練習。

 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,或者真是葉愛琳的聲音太夸張,詠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,簡直不能成聲。

  她很不開心,雖然唱詩是為贊美神,她卻完全聽不見自己的聲音。

  看。

  她不知道文仲會怎怎幺說!

  練習結東,文仲放下指揮棒,看看葉愛琳又看看詠梅|他終于是注意詠梅了。

  “很好,”他似乎真滿意!昂芎茫 逼渌硕颊酒饋黼x開,詠梅覺得沒有留下的必要,文仲和葉愛琳必是雙雙對對而去,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,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,看什幺呢?免得眼冤!

  她站在巴士站上。

  運氣真差,等了十分鐘都沒有一班巴士,怎幺回事?故意跟她作對?

  文仲從教堂那邊走過來,單獨一個人。

  “還沒有巴士?”他站在她旁邊。

  她搖搖頭,她記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。

  “葉愛琳呢?”她忍不住問。

  “先走了!”他答得好平淡。

  “你們總是一起走的!”她又說。

  “是的,我們住得不遠,我送她回去!”他仍是淡淡的。

  “今晚不迭?”她真像個多管閑事的阿婆了。

  “她有點事!”他看看馬路的那一端,“巴士來了!”“再見!”她把臉轉開。

  “再見?”他幾乎在抗議!澳悴辉S我也坐這輛巴士?”“你從來不坐巴士的!”

  她心中暗喜,他當它是個朋友般了,是嗎?

  “你是怎幺知道的?”他反問,跟在她背后跳上去。

  “你總是跟葉愛琳一起,她不是坐巴士的人!”她說。

  “錯了,你看錯了她!”他搖搖頭。

  “我自然沒有你那幺了解她!”她說得有點酸溜溜的。

  “了解?”他呆了半晌!澳愕男∧X袋里裝了些什幺?”“不小了,我是大學生!”

  她說。

  “只有小女孩才喜歡裝大人!”他說。

  “我自然不及葉愛琳那幺大人!”她笑了。

  “為什幺總說葉愛琳?”他有絲困惑。

  “她是你的朋友,不是嗎?”她提高了聲音。

  過了他來時上車的那一站,他沒有下車。

  “你不是我的朋友嗎?”他反問。

  “不同,”她固執地搖搖頭!巴耆煌!”“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狹小,”他明白了她的意思!拔抑荒芨嬖V你,你想錯了!”

  “錯不了,我相信自己!”她昂起頭,頑固的小家伙。

  “王詠梅,太倔強的人會吃虧!”他說。

  “你——|”她心中一窒,他知道了她的名字?他剛才還不知道的,誰告訴他?

  “你是王詠梅,對嗎?”他笑得有一絲隱約的稚氣!拔覄偛挪樵姲嗝麊蔚!”

  “知道我名字又怎樣?”她心中好舒暢。

  “至少,我們可以算是朋友了!”他說得很有誠意。

  “不是朋友,”她反應迅速地搖頭。“葉愛琳才是!”

  他想一想,笑了,是笑她的稚氣!拔易x大一時比你成熟得多!”他說。

  “不必討論這個問題!”她無端端地不開心起來。

  每一次想起葉愛琳,她的心就不能平衡。

  他望著她,望了好一陣子。

  “從來沒見過比你更奇怪的女孩!”他說。

  “當然,我又平凡又蠢,哪能和你這種滿身才氣、靈氣、傲氣的詩班指揮比?”她漲紅了臉說!皩︸R”她誤合了他的意思,她以為怕在諷刺!暗,即使我奇怪,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,明?

  他眼中光芒連閃,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。

  “嗨!我得罪了你嗎?要這樣?刺我?”他叫。

  “誰諷刺誰了?”她沒好氣的,心里好懊惱,和安迪——不,林正平在一起就不會有這種爭執。

  “不喜歡聽可以走開一點,沒人抓住你!”

  “你趕我走嗎?”他唇邊隱有笑意。

  她不理會他,她已經到了家。巴士一停,她頭也不回地跳下車,連再見都沒說。

  文仲怔怔的,看著她的背影.不是生氣.而是震動。

  表面看來,她是個全身布滿棱角的女孩,實際上,她是純真的璞玉,光華內溫的璞玉。

  他對自己點點頭,心中有了打算。

  再說詠梅,帶著一肚子的氣惱回到家中,靜坐下來,竟不知因何而惱,文仲完全沒有得罪她。

  她去浴室洗澡,讓溫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氣惱沖走.然后回到房里。

  她不去打擾在銀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親,也不去麻煩可能在改學生作業的母親,她關上房門,她也不希望有人來打擾她!

  一個大人——她認為在思想行為上能替自己負責的人都該算大人,該有寧靜而獨立的生活,更該有不被打擾的權力,不是嗎?

  她把自己拋在柔軟的床上,專心回憶剛才的一切——每一個表情、每一句對白、每一個動作,她后悔那樣沒有教養地離開支仲。

  他會為這個生氣嗎?一定不會,看他那神情,似乎天塌下來也不在乎呢!

  他不會為這件小事而生氣!他不是口口聲聲說她小女孩嗎?

  悄悄喜歡著他的小女孩!

  她移動一下,使自己躺得更舒服。

  她能肯定一件事,今晚文仲對她的態度完全不同,他像——努力在找機會接近她呢!

  是——這樣的嗎?他想接近她?

  她努力去感覺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——沒有,絕對沒有,是嗎?

  文仲說他們是朋友,怎樣的朋友。

  明天在教堂見面時,可要好好地說一聲對不起——唉!為什幺要說對不起?文仲說不定會莫名其妙呢!

  明天——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氣似的態度,要和氣些、要溫柔些、要像個女孩些——

  會把文仲嚇跑吧?

  她偷愉她笑起來。

  和文仲在一起是種很美、很恬適的感免,即使是拌幾句嘴,各人諷刺幾句,都那幺令人回味!

  他是個令人回味的男孩子,他那氣質!

  又有人在敲門,又是阿彩!

  “小姐,電話!

  “告訴他我不在!”詠梅用枕頭蓋住頭!敖兴院笥肋h別打來了!”

  “小姐——”阿彩以為聽錯了。

  “去說吧!”她再說,當然是林正平啦!她要拒絕他!

  她似乎對文仲變得蠻有信心了呢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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