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荷主修的是法律(嘆),不過必須很心虛地承認,我的赤誠之心早就投奔文學界、效忠小說創作了。在六法全書下藏著一本古詩十九首是常見的事,可以花上幾個小時的時間去修飾一個句子,而明知故忘明天的保險法考試……這可能不是好榜樣,大家千萬不要學(笑)。
為什么寫愛情小說?愛情是人類七情六欲之中,最多變,也最迷人的一種情感。它總讓人有著愛恨交加的復雜情緒,而這也正是為什么永遠會有那么多人對愛情故事情有獨鐘。
我總想著這世間真的有完美的人嗎?真的有能對愛情永遠忠貞不二的人嗎?一輩子只對一個人心動,縱使從芳華年歲相守到滿面皺紋那樣長遠的時光,也敢將自己的心化作透明水晶,在太陽底下驗證自己始終如一、對她(他)的情感一點雜質都沒有——這樣的人,真的存在嗎?
如果真的有,那么幾十載的等待也是值得:如果沒有,這么高的愛情道德標準,能拿去衡量別人的是非,是否也敢拿來衡量自己的私欲?這個問題我想不透,但又對它的答案有所期待,于是有了這個故事的產生。我只能說,再完美的愛情也有小缺憾,而有了缺憾的故事將更加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