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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認三年發妻 第3章(1)
作者:千尋
  不管在哪里,藍天都聽得到她發出的聲音。

  他對聲音有敏銳的接受度,所以,她的自言自語、她做錯事的糗狀,他一清二楚。

  他喜歡她在家里制造出來的聲音,不管是啪答啪答的拖鞋聲、水龍頭的流水聲、抽水馬桶或她洗衣服的聲音,通通喜歡。

  她的聲音讓這幢房子變成家庭,而不只是裝潢昂貴的原木房子。

  三個月可以讓許多人從陌生到熟稔,而三個月讓他熟悉她的聲音、氣味、動作和多話,也讓她摸透他的每一分喜好。

  向晴知道,他很喜歡運動,每天晨晚都要出門跑足一個鐘頭,他做仰臥起坐和伏地挺身,一次可以做五百下。

  他吃東西不挑,但如果對味,食量大到驚人,他老是喝瓶裝礦泉水,而且只喝某種昂貴的品牌,聽說是來自瑞士的冰川,她覺得太浪費,于是偷偷在他的瓶子里加了煮沸過的開水,可是他一喝就喝得出來。

  他沒罵她,只是皺皺眉頭,就把開水拿去澆花。

  真可惜,她打算讓他罵的說,她很想看看情緒失控的木頭長得什么模樣。

  向晴知道他的嘴巴像木頭,不說好聽話;他的肌肉像木頭,用力戳幾下會害自己的手指頭受傷;他整個人全身上下都像木頭,看起來沒什么大路用,卻會安安靜靜地釋放芬多精,造福你的身體健康。

  這是她的老公——木頭先生。

  截至目前為止,她非常非常滿意這個男人,尤其在生孩子這件事情上面……盡管無從比較,但她有自信,再不會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了。

  藍天停下在鍵盤上飛躍的手指頭,側耳傾聽客廳里縫紉機針上針下的答答聲,不笑的嘴角微微上揚。

  向晴對于窗簾家飾有特殊癖好,她給家里的每一扇窗戶穿上新衣服,唯一的一張大床,至少添了六套新裝,衛生紙盒、酒瓶、花瓶、桌腳椅腳……就連衣架,所有能穿衣服的家具全都穿上衣服。

  她笑著解釋自己的狂熱,“我要是沒去當空姐,說不定就開了手工藝品行!

  他笑笑,把她新做好的抱枕放在大腿上,沒阻止她的縫紉狂熱,就算臥房里的那片落地窗,被她加了惡心的蕾絲邊,看起來很礙眼,但她的笑臉,讓他看不見蕾絲邊。

  上星期,她抱一堆書回來,走到他身邊問:“我沒有做過衣服,如果我做衣服的話,你會不會穿?”

  “好!

  那是小事,而且他從來就不在意別人的眼光。

  然后她真的給他車了一件衣服,初試啼聲,成品還真的不錯,那是睡衣,他和她都有一件,同樣的款式、同樣的布料,向晴說她喜歡和他穿著一樣的睡衣,坐在院子里看星星。

  于是,他把二樓陽臺的躺椅搬到一樓去。

  縫紉機的答答聲不見了,他離開椅子走到門邊,斜靠著木墻,雙手橫胸,看著他的女人原地拚命往上跳,想伸手去勾摘還沒成熟的青木瓜。

  她很懶,直接從屋里搬椅子、踮腳就可以拔下來了,干么在那邊跳來跳去,也許從她的角度看來只差一點點,但從藍天的角度望去,還差了很大一點。

  她失敗一次,叫一聲;失敗第二次,對著木瓜大罵;失敗第三次,那棵木瓜樹就變成忘恩負義、沒心沒肝,也不想想她每天給它澆水施肥,是教它用來長腦袋、不是光長個兒的壞東西了。

  他忍不住大笑,笑她的傻氣,在沒人看見的地方。

  須臾,斂起笑臉,他輕搖頭,緩緩走過客廳、前院,走過他做好還沒油漆上色的木馬,直到向晴的背后,大手往她腰間輕輕一托、一帶,突然多出來的三十公分,讓她順利拔下樹上的青木瓜。

  “真好用的人體升降機,有你在,我這輩子都不要買鋁梯!

  他放下她后,她順勢往后靠,靠在他厚厚實實的胸膛上。

  真好,有人肯給她靠著、賴著,天塌下來都不必擔心,他前輩子肯定壞事做盡,欠天欠地欠下她一大堆人情。

  藍天把她的身子扳過來,大手左一橫、右一撇,擦掉她的額間汗水。

  她很容易感冒,雖然喝喝伏冒熱飲就會好,但感冒總不是好事,能避就避掉吧。

  “天氣好熱,我想給你做一道涼拌木瓜絲,我等它長大等很多天了,剛剛我看到一只小鳥停在上面,動作不快點的話,木瓜會被它們搶先吃掉!

  “嗯!

  只有嗯?她在邀功ㄟ,他至少要說“謝謝你”,或用摸小狗那種手法摸摸她的頭,用贊賞眼神盯她兩眼。

  結果咧,什么都沒有,只有一個“嗯”。

  沒意思……不過,想從他嘴巴里面擠出幾句戀人絮語,這輩子恐怕不可能了,大概只能把他重新塞回媽媽肚子、重新生一遍,看看有沒有基因突變的可能性。

  “你工作做完了?”她問。

  還沒有,不過現在不想做,只想待在她身邊;阿豐錯了,鄉下生活不會無聊,只要她在,日子自是多姿多彩。

  藍天拉過她的手,走到龍眼樹下,他挑了兩竿肥碩龍眼,坐到她身邊的躺椅,手剝,剝出一顆晶瑩透明的果實,她打開嘴巴含進去,然后,他也替自己剝一顆。

  “殼和種秄不要丟哦!

  “好!

  他應著,進屋,出來的時候,手上多了兩個向晴用廣告紙折的盒子,一個裝殼、一個裝種籽。

  “上次我送給里長伯的那個盆栽,里長伯很喜歡,郵差伯伯知道了,也想跟我要一盆!

  藍天看她,點頭。

  向晴很厲害,她把龍眼殼捶得粉碎,和上泥土,放進小花盆里,再把篩洗過、泡出芽眼的龍眼秄一顆顆擺上去,擺出兩個同心圓,最后在空隙處鋪上五彩繽紛的小碎石,她每天噴水,不到十天,一盆抽芽、長葉、綠油油的盆栽就送進里長伯家里。

  她和他不一樣,是個廣結善緣的女生,他在這里住三個月,除了幾個好奇的歐巴桑會對他打招呼以外,多數的男人、年輕人習慣在看見他時,繞路遠走。

  向晴說,那是他的臉孔太嚴肅、身高太壓迫人,還說他不講話的時候,習慣性把手插在口袋,很像隨時準備掏槍的黑社會。

  在人際關系這方面,她比他厲害得多,同樣是三個月,附近鄰居都知道這個奇怪的外地大個頭娶了個如花嬌妻,知道他老婆燒的橙汁排骨好吃到不行,而且三不五時有人送禮物到家里,一籃雞蛋、一只殺好除毛的土雞、炒米粉、菜秄、花籽……讓他的院子里多辟了塊小小的有機菜園。

  家里的電話響不停,每通都是找藍太太,鄰居、朋友、以前的同事,她每天接電話的時間多到讓人眼紅。

  藍天敏銳的耳朵,特別喜歡偷聽她對著電話那頭說話,撒嬌的、開心的、薄怒的聲音,他用竊聽,認識他的女人。

  他不在乎她鳩占鵲巢,不對,更正確的說法是,他很樂意自己的窩巢,讓這只美麗的鳩鳥占據。

  “你明天非出去不可嗎?”向晴找到話題。

  早上,一通電話惹得藍天不開心,他板著臉孔、耳朵貼住話筒,老半天不說話,害她站在旁邊戰戰兢兢,也跟著提心吊膽。

  最后,他丟下一句話,“我明天過去。”然后,掛掉電話。

  她問他發生什么事,他說沒事,就轉身進書房。

  她沒跟著進去,因為屋里屋外,每個角落都標上游向晴,獨獨他的書房是她的禁地。

  她很清楚那里是他的隱私區,不經邀請,不得進去。

  所以他關上門,她在門外,充份理解,這通電話是他不想讓她認識的部份。

  “對!

  他不出去,將有一群討厭鬼殺進門,他不想破壞自己寧靜的生活環境。

  “要去多久?”她打開嘴,含進一顆他剝好的龍眼。

  “最慢三天之內就回來!

  “三天……有點久,你要去哪里?”

  她吐籽,他想也不想就用手接住,說他是大男人嘛,在這方面,他又不吝嗇表現體貼;說他不是大男人,男人該做的事,他從不讓她越雷池一步。

  “北部!

  “你會打電話給我嗎?”如果那通電話是他的“閑人勿進”,那么這三天,她也進不去吧?

  兩個人的生活很容易讓自己依賴上對方,三天看不見他……

  這個形容詞很俗氣,可她真的覺得,一日不見如隔三秋;三個蕭瑟的秋天啊,沒有他的體溫,日子難捱。

  “我的手機隨時開著!

  “如果我三分鐘打一通電話給你呢?”

  “無所謂!庇腥藭l瘋,但別人的精神狀態不在他的考量當中。

  “我給你帶一盒涼拌木瓜絲,記住哦,不管怎樣,吃飯的時候都要拿出來加一點!

  “為什么?”

  “因為別人就會知道,你已經有一個很賢慧的妻子了,而且你的妻子用你用得很滿意,別人別想覬覦。”

  這是嫉妒,光明正大的嫉妒。

  好得很,她愛上婚姻這種制度,讓她可以理直氣壯在他身上貼下“所有人——游向晴”的標志。

  “好!毕蚯绲募刀首屗茯湴,明天他就用“老婆的嫉妒”讓一群單身男女嫉妒。

  “等你回來,我保證一定學會烤蘋果派!彼攀牡┑

  “好!敝埃f想吃蘋果派,只提一次,她便記上了心,他喜歡她為自己發揮高度注意力。

  “你為什么想吃蘋果派?”她隨口問問。

  他僵了臉,沒應。

  她忙著把龍眼殼剝碎,沒注意到他的表情驟變。

  “是不是初戀女友烤給你吃過,酸酸甜甜的派里加入很多的愛情,讓你意猶未盡……”

  她在編劇,編到一半突然覺得很有可能性,對啊,要不是對初戀女友意難忘,怎么會用征人來月聘老婆?

  那么,假設前女友回心轉意,愿意和他重修舊好,她的任期是不是要提早結束,他說的“不離婚條例”會不會變成“優惠退撫”?

  她猛地抬頭,注視他的臉。

  “我猜對了呴!卑T嘴,她的臉龐失去快意!拔揖椭溃野终f,他初戀女友煮的魚肚湯是全世界最好吃的,自從她離開之后,誰煮的魚肚湯都變得很難下咽,那么我烤的蘋果派怎么跟人家比,不烤了、不烤了,反正怎么弄怎么難吃,干么跳出來獻丑……”

  在她自苦自憐老半天之后,他突然說:“不是!

  “嗄?”她張大嘴,一時間沒弄懂他的意思。

  “不是你想的那樣!

  “不是初戀女友?那是前女友還是前妻……”她越問越小聲,蘿卜粉臉變成苦瓜臭臉。

  “蘋果派是我母親的拿手菜!彼{天還是說了。

  埋在記憶深處,刻意不去翻閱的陳年往事,因為她的苦瓜臉,他翻。

  “婆婆?她很會做菜嗎?”

  “對,她很喜歡做菜!

  她也喜歡縫衣服,跟向晴一樣,不過她沒有夸張到幫桌子、椅子、冰箱縫外套,不會三不五時就車拼布袋子分贈給左右鄰居,更不會做睡衣,要老公和自己穿情人裝,也許是那個時代的物資不像現在這么豐富吧。

  母親種菜不是為了強調自然有機,而是為了替老公省薪水,她也和向晴一樣,很想養動物,只不過向晴想養的是毛又多又長、超難伺候的古代牧羊犬,而媽媽養的是肥滋滋的母豬,和會生蛋、可吃肉的雞鴨鵝。

  “快,告訴我婆婆和公公的事,我愛聽!

  他盯住她,老半天,斂眉。

  她把椅子拉到他對面,捧起臉,專心看他。

  “很不習慣講長輩的故事嗎?那我先來示范。我的媽媽比爸爸大一歲,那個時候爸爸喜歡的女生不是媽媽,而是媽媽的表妹。

  “爸爸說,表妹笑起來的時候,他的心像春風拂過,連作夢都會夢見她的笑容,可惜到最后,表妹被臺北來的大帥哥娶走,爸爸氣得三天三夜睡不著覺,恨自己沒有鼓足勇氣,對表妹表示愛意。”

  她向看藍天,他鎖緊的眉目松弛了。

  瞧,說老故事并不難吧。她接著道:“后來爸爸說沒魚,蝦子也有蛋白質啊,于是娶了夢中情人的表姊,表姊不美麗,但是很溫柔;表姊做的魚肚湯沒有表妹好喝,但是炒飯很對胃口;表姊的腿太短、撐不起長洋裝,但是圓圓的臉,可愛得像洋娃娃……

  “一點點妥協、一些些欣賞,在漫長歲月間,他逐漸愛上表姊,直到去世的那天,爸爸都很高興,他娶的是表姊不是表妹!

  “你爸爸不在了?”

  他早該猜到的,不然怎會整個家的重擔都落在女兒的肩膀上。

  “嗯,爸爸死了以后,我就變成游家的大家長,話,我說了算;事情,我決定了算;我是我們家最大的,但我答應向宇,等到他健健康康長到二十五歲,就輪到他當家長。向宇笨呆了,當家長很辛苦的,對不對?”

  向晴勾住丈夫的手臂,把臉貼在強健的肌肉上面。呵呵,她的老公是千年難得一見的超級猛男。

  他輕觸她的發絲。不會,當她的家長不累、不辛苦,還有很多的成就感和找不出理由的驕傲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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